通讯员:向青海 刘铭
一辆普通小型客车内竟违规装载63瓶实载液化气罐,如同“移动炸弹”行驶在国道之上,严重威胁公共安全。2月4日,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清大队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成功查获这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案件,历经3个多小时紧急处置,全部液化气罐终于安全转运,及时化解了一起重大安全风险。
当日18时30分许,该支队双清大队执法人员在320国道高崇山镇路段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时,发现车牌号为湘KU***3的小型客车行驶轨迹异常,车厢疑似存在违规装载情况。执法人员当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随着车厢门打开,60余瓶整齐堆放的液化气罐映入眼帘,经核实全部为实载状态,一旦发生碰撞、泄漏,极易引发爆炸燃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中止车辆运行,对驾驶员周某进行询问调查。经查证,该车从位于双清区的邵阳市恒通燃气公司出发,计划将63瓶液化气罐运往新邵县新田铺镇,驾驶员周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所驾驶的小型客车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属于典型的非法营运行为。其行为已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嫌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执法人员现场对周某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解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在对周某进行教育引导的同时,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邵阳市华龙液化气体公司,协调专业转运车辆赶赴现场。22时许,该公司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抵达现场,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协同配合,小心翼翼地将63瓶液化气罐安全转移至专用运输车辆上。直至全部罐体转运完毕,执法人员才解除现场管控,这起潜藏在国道上的重大安全隐患被成功消除。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国省干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擅自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编辑: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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