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徐朝茂
为切实提高道路管控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辰溪交警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科学设置勤务,对违法车辆进行“精确定位”,有效打击,做到有预警有拦截,违法必处罚。8月20日,查处一台逾期未报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1时10分许,辰溪交警城区中队执法民警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湘NDP353的面包车存在报废车辆违法行为,请予以拦截进行检查。”接警后,民警立即设卡将目标车辆拦截。经核实该车5年没有参加车辆检验,车辆状态为违法未处理、注销,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
随后,执法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告知驾驶人驾驶报废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交通法规,强制扣留该车辆,并按规定将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彻底消除这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侥幸心理永远“保护”不了交通违法者的违法事实,企图 “耍小聪明”想蒙蔽过关,终究会自食恶果,辰溪交警在此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守法出行 文明出行!
(编辑:hn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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