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曾经那句“孩子还小、不用担责”的惯性说辞,从这一天起彻底成为历史。近日,洞口县公安局石江派出所联合高沙、醪田派出所快速反应、规范处置,成功破获一起青少年聚众斗殴案件。这是新法实施后,辖区内首次对14至16周岁违法未成年人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标志着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惩戒规则实现重大调整,也让“惩戒与矫治并重”的执法理念在基层一线精准落地。
1月26日晚,刘某与尹某因琐事在网络平台发生言语冲突。当晚,尹某等人持械在洞口县石江某台球厅对刘某实施殴打。双方“战火”并未就此平息,反而在网上继续升级,约定当晚在石江镇某处“一决高下”。次日凌晨1时许,双方人员如约聚集,再次发生持械斗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石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周边巡逻警力及就近派出所警力火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控制涉案人员,迅速平息事态。当晚,警方在现场抓获钟某、王某、刘某、尹某等涉案人员10余人,缴获器械3把。

目前,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作出分级处置: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3人,虽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仍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彰显新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的“零容忍”态度。年满十六周岁、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钟某、王某、刘某、尹某等7人,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在依法惩戒的同时,洞口公安同步启动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机制,逐一约谈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明确告知监护责任,督促加强管教。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专门矫治教育,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认识错误、修复行为、回归正途。联合学校、社区跟进后续帮教,防止再次滑向违法犯罪。法律的刚性惩戒与教育的柔性矫治并驾齐驱,既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也为迷途少年点亮归航的灯。
下一步,洞口公安将持续保持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警方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一时冲动的逞强斗狠,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身心的伤害和难以弥补的后果。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切勿采取暴力手段解决,要通过协商、调解、报警等合理合法途径理性处置。
警方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精准追责,年龄绝非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任何年龄段的公民都必须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呼吁广大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远离暴力冲突;家长、学校应强化法治教育与行为引导,共同筑牢青少年法治防线,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与社会和谐。
(编辑:贺德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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