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红章 邹斯怡
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别总觉得戴安全头盔麻烦——不戴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后悔都来不及。

2025年10月24日上午,湘潭市雨湖区楠湖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邹某某驾驶湘AAE***9厢式货车沿楠湖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派出所门口路段,在其靠边停车后打开车门时,车门与同向行驶的、由杨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杨某某受伤。

在事故中,杨某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被重重磕到车门上,导致头皮血肿、脑震荡,事后真是悔之已晚。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开车门前务必先观察后方情况,规范操作;作为骑车人,在经过路旁停放车辆时,也请务必提前戴好头盔、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主动防范!
(编辑:丁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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