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小龙 通讯员:马辉
为进一步防范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出行安全。2月21日晚,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在柳河路口设卡检查酒驾,23时30分许,一辆牌照为湘J2AH**的黑色越野车缓缓向卡点驶来,驾驶员余某摇下车窗,顿时一股酒气迎面扑来,交警示意驾驶员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验,驾驶员余某鹏酒精值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在同一地点,同一方向,8分钟后,一辆牌照为湘J21N**的黑色小车行驶至检查点,执勤人员立即上前检查,车内驾驶员夏某显得有些慌乱。随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果不其然,驾驶员夏某酒驾了,酒精值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余某和夏某是刚刚在同一个桌子上喝酒吃饭的“兄弟”,期间不仅推杯换盏,随后还先后驾车离开,没想到在同一地点相继被交警查获。
在民警的教育下,两人懊悔不已,表示吸取教训,以后绝不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余某和夏某分别处以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龙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