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彭亮
近日,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依法将7名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属于违法,切勿心存侥幸。
在被查处的案例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属屡次违法,情节严重。中路铺镇的陈某某曾多次因饮酒驾驶被查处,甚至曾在2023年因危险驾驶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仍不知悔改,于2025年6月再次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查,其血液乙醇含量达100.13mg/100ml。
易俗河镇的夏某某也有违法犯罪前科,曾在2009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2018年因酒后驾驶被处罚,此次醉酒驾驶轿车被查获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3.14mg/100ml。
此外,多名犯罪嫌疑人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未检验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等多种违法行为。青山桥镇的杨某某曾在2023年因多项交通违法被查处,此次再度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
警方在行动中还查处了多名企图逃避检查的驾驶人。易俗河镇的彭某某在遇到交警设卡时弃车逃跑,最终仍被执勤民警控制,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85mg/100ml。
截至目前,所有上述涉案人员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乡交警再次郑重提醒: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自觉抵制酒驾行为,主动劝阻酒后驾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丁再根)